为科学引导项目投资,加快产业转型升级,严格防治污染,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、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,结合邯郸实际,在全市实行项目投资负面清单管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?/span>
一、对属于负面清单内的项目,禁止新建。各级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审批、核准、备案,各级国土资源管理、城市规划和建设、环境保护、质检、消防、海关、工商、金融等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有关手续,不得提供土地、电力、授信等要素支持?/span>
二、对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,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引进和新建:
(一)凡是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、淘汰类范围内的项目?/span>
(二)凡是属于国家过剩产能行业中的简单搬迁和新增产能项目?/span>
(三)凡是不符合我市城乡发展规划相应功能区产业发展定位、影响邯郸长远发展、损害群众利益的项目?/span>
三、对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,又不存在第二条情况的,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,为允许投资类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投资管理和建设、运行监管?/span>
四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
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,紧紧围绕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和绿色崛起引进和建设项目,严格落实项目业主责任制,强化项目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,建立项目巡查、稽查等监管制度,切实加强项目建设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的全过程监管,坚决制止和防范违规建设项目。对违规建设项目的企业和个人,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;对不严格履职尽责、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,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?/span>
特此通告?/span>
邯郸市人民政?/span>
2014??2?/span>